交通管理涉案車輛處置公告
發(fā)布日期:2025-04-11 14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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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條,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一百零七條,、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(guī)定》(公安部第146號令)第五十八條,、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(guī)定》(公安部第157號令)第三十條、第三十八條之規(guī)定,,現(xiàn)對交通違法或交通事故被依法扣留的122輛涉案車輛(詳見附件)予以公告,請車主及時到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進(jìn)行處理,。如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三個月內(nèi),,仍未接受處理或未提供材料、未補辦手續(xù)的,,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將對車輛依法進(jìn)行處理,。
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
2025年4月11日
附公告總表:公告總表.xlsx
信息來源:市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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